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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大案 剧情|资料|新闻
洪武七年监察御史郑士元检举皇侄朱桓在定远知县任上贪赃枉法。朱元璋遂派郑士元和韩宜可查访定远县。在定远县,郑韩二人查知朱桓伙同课税官吴金德等下属横征暴敛,多行不义,霸占民女。副巡检张仪的妻子张妾貌美,朱桓强行将其带回府内,欲行非礼,而张妾坚决不从,自杀而死。朱桓作恶多端,在定远县民愤极大。因私情,朱元璋不想判处朱桓死刑。御史郑士元冒死进谏……
明洪武十八年(1384)三月,在御史余敏的告发下,明初三大案之一的郭桓案被揭发出来。
郭桓案,是明王朝刚刚建立不久发生的一起贪污大案。户部侍郎郭桓在户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伙同各部官员将国家军用粮仓里积蓄三年的粮食盗卖一空。同时他还与全国除京师应天以外的其余十二个布政司的官吏相互勾结,通过巧立名目、涂改票据等非法手段,共窃取银钞600万张。折合成粮食总计高达2400多万石粮食。更让人吃惊的是,朝廷六部上上下下的官员几乎全部参与。此案牵连之广,影响之大,历史罕见。
郭桓一案,从中央到地方,追赃捉赃,州、府、县层层追查,一直到有钱的富户和粮长,三万多人被杀,被牵连受刑官民不计其数。整个大明王朝中产以上家庭有一半破产,整个朝廷官员几乎一扫而空。郭桓案之后,朱元璋制定了更严厉的刑罚《大郜》,用更残忍的方法惩治贪污腐败,其残酷程度古今罕见。